本标准参照《 GB/T14185-93 语言学习系统通用技术条件》制定
印发说明 : 中国教育技术( 电化教育 )协会(CAET)作为国家级学术组织,其重要功能之一是 , 针对教育技术事业发展的需要 , 进行教育技术行业的相关规范与标准的制定。
当前国内数字语言学习系统的生产和使用正处在一个重要的发展阶段。为促进数字语言学习系统的研发、生产 , 适应信息化时代语言学习的需要 , 我会委托外语专业委员会组织专家制定了《数字语言学习系统技术规范》( 试行 ) 。
现将规范公布如下。请有关学校、科研单位和企业参照执行。
数字语言学习系统是信息技术和通讯技术不断发展的必然产物 , 是在现代教育理论的指导下,在模拟语言实验室基础上,利用现代科学技术而创造出的一种新的教育技术设施。它的出现和发展将对语言教学现代化进程产生深刻的影响。自2000年国内首次推出数字语言学习系统以来,受到教育界的普 遍关注。为了指导数字语言学习系统的研发、生产与使用 , 中国教育技术(电化教育)协会委托外语专业委员会组织有关专 家制定《数字语言学习系统技术规范》。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1.1 主题内容
本规范规定了数字语言学习系统的技术指标、系统功能和检验要求。
1.2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使用单位、检验单位和生产厂商,可作为数字语言学习系统研究、设计、生产、检验、采购和评估的技术依据。
2、条件、类别及级别
2.1 条件
数字语言学习系统要求语音信号以全数字形式在教师主控机、各学生终端之间进行有效传输、处理和存储。系统的视频部分由相关的产品标准规定。
2.2 类别 数字语言学习系统根据其功能特点可分为二个类别 :
甲类 : 教师主控机和所有学生终端都能点播系统资源库的资料。
乙类 : 学生终端均不能点播系统资源库的资料。
2.3 级别
数字语言学习系统根据技术要求可分为 AB二个级别,具体指标参看本规范的第四部分“主要技术指标 ”。
3、检验、认证和要求
数字语言学习系统要求通过以下标准的相关内容的检验和认证 :
GB/T14185-1993 语言学习系统通用技术条件
GB2423 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
GB12641 视听、视频和电视设备及系统维护和操作的安全要求
GB6832 头戴耳机测量方法
GB9401 传声器测量方法
GB9254 计算机抗电磁兼容性指标
IS09001 国际质量体系认证
4、主要技术指标
以下为数字语言学习系统主要的技术指标,依据《 GB/ T14185-1993 语言学习系统通用技术条件》中的相关要求、国家近距离数字通信误码率 (10-6) 要求,及数字语言学习系统实际使用要求而确定。
4.1 使用条件
温度 :0-40 ℃ ;
相对湿度 :20%-90%;
大气压 :86-106kP
4.2 电源条件
电源电压 :
交流 220 ± 22V;
电源频率 :50 ± 2.5Hz 。
4.3 频率响应
数字语音信号在教师主控机、各学生终端之间全通道传输时 , 达到 :
A 级 :125Hz~10.OKHz( ± 2dB),16 位以上 ( 含 16 位 ) 线性采样。
B 级 :150Hz-6.3KHz( ± 2dB),12 位线性采样。
4.4 可靠性
教师主控机和学生终端在正常大气条件下 ( 温度 25 ± 10 ℃ , 相对湿度 :45%-75%, 大气压 :86-106KPa), 要求可靠连续运行时间达到1000小时以上。
4.5 声音断裂和失真
数字信号传输的准确率和数字信号多次压缩、解压后的保真度应符合以下规定 :
4.5.1 断裂
在教师主控机和学生终端收听声音时 : 原声音信号中间断裂时间要求 <1ms( 无明显感觉 ) 。 出现声音断裂频率 , 平均1分钟内<2 次。
4.5.2 失真度
在教师主控机和学生终端之间 , 全通道声音传输失真度要求 :
A 级 : <3% 。
B 级 : <5% 。
4.6 声音延迟
数字语言学习系统在数字化语音信号传输、处理过程中 , 造成的声音延迟应符合以下规定 :
4.6.1 广播延迟
在教师播放音像资料时 , 学生终端的视频与声音时差要求 在 100ms 以内 ( 无感觉 ) 。
4.6.2 对话延迟
在64座容量条件下 , 进行32组同时对话时 , 每组内声音传输延迟要求在 100ms 以内 ( 无感觉 ) 。
4.7 开启系统
系统开启应符合以下规定 :
教师主控机启动时间应在3分钟以内。 学生终端一次启动成功率>99% 。
4.8 稳定性
系统在进行正常教学时 , 系统软件、硬件及操作应符合以下规定 :
教师主控机工作时间累计100小时 , 死机次数≤1 次。
学生终端工作时间累计50小时 , 死机次数≤1 次。
4.9 负载能力
在符合系统其它要求条件下,教师主控机的负载能力应符合以下规定 :
A 级 : 一台教师主控机负载能力≥100台学生终端。
B 级 : 一台教师主控机负载能力≥48 台学生终端。
4.10 录音时间 学生终端语音信号数字化录音、存储时间应符合以下规定 :
A 级 : 每个学生终端≥50 分钟。
B 级 : 每个学生终端≥5 分钟。
4.11 终端输出
每个学生终端配有模拟音频输出接口。
5、教学功能
数字语言学习系统在教学功能方面应符合以下规定 :
5.1 甲类系统教学功能
5.1.1 广播教学
教师主控机能调用本地资源库、校园网 ( 包括互联网 ) 及外 部设备 ( 包括录像机、影碟机、实物展示台和卡座等 ) 的多媒体资料进行广播教学。
在进行广播教学时 , 每个学生终端可以按不同进度进行收听 , 并且每个学生终端的进度信息能反馈到教师主机界面上。 ( 参考条件 )
5.1.2 分班教学
学生终端能任意组合 , 最多可分成四个班。各班可分别进 行不同内容的教学。
5.1.3 分组讨论
学生终端可采用指定、随机和固定三种组合方式 , 进行 2 人、 3 人或 4 人的小组讨论。
5.1.4 插话
在广播教学、分班教学和分组讨论的教学过程中 , 教师能够进行插话讲解。
5.1.5 个别通话
教师通过教师主控机能与任何一个终端的学生进行对话。
5.1.6 呼叫
在学生终端按“呼叫” 键 , 教师主控机的屏幕上即时显示所呼叫终端的位置。
5.1.7 示范教学
教师和一个学生或一组学生进行对话时 , 能将对话内容广播示范给其他终端的学生。
5.1.8 监听
教师可以监听任何一个学生的学习内容或一组学生的讨论内容。
5.1.9 复听、跟读
学生终端按“复听” 键 , 可重复收听前一句话。
学生络端按“跟读” 键 , 能跟读教师讲话。
5.1.10 电子备课
教师可以调用本地资源库、校园网 ( 包括互联网 ) 及外部设备 ( 包括录像机、影碟机、实物展示台和卡座等 ) 的多媒体资料进行处理、编辑 , 制作成教案或电子试卷 , 存人本地资源库或校园网资源库中 , 并可以随时调用。
5.1.11 自主学习
学生终端能自主点播系统资源库的音频、文本资料。
学生终端能自主点播系统资源库或校园网 ( 包括互联网 )的多媒体资料。 ( 参考条件 )
5.1.12 自主测试
学生终端能自主点播系统资源库的听力、文本试题 , 进行选答 , 系统能自动评卷 , 并显示标准答案和得分。
5.1.13 元纸化考试
通过系统能进行听力选答、阅读选答、填空、写作等方式的无纸化考试。系统能对选答题自动评判 , 对填空题、写作题能进行智能辅助评卷 , 并对考试结果进行分析。 ( 参考条件 )
进行处理、编辑 , 制作成教案或电子试卷 , 存入本地资源库或校 园网资源库中 , 并可以随时调用。
5.1.14 口语考试
可将老师和学生问答的语音信号以数字方式存入教师主控机中 , 提供试卷管理、计算机辅助阅卷的应用软件。可进行 问答式或讨论式口语考试。
5.1.15 语音变速播放
在保证语音不变调 ( 无明显感觉 ) 的条件下 , 调整语音播放 速度范围应在 70% —140% 之间。
5.1.16 同声传译
在学生终端收听资料同时录入学生口译的声音。
5.1.17 局域网
将多个数字语言学习系统、其它 PC 用户及服务器连接起来形成一个局域网 ( 与校园网、互联网相连 ), 使数字语言学习系统具有以下整体功能 :
远程控制功能 : 任何一个系统的教师主机 , 不但能控制本系统进行教学 , 而且还能控制多个数字语言学习系统进行教学。
统一管理功能 : 将局域网中所有数字语言学习系统的学生学籍信息、考试成绩信息和每个学生的使用信息、记费信息自动汇总到某一服务器中 , 并发布给各数字语言学习系统。
资源共享功能 : 各数字语言学习系统资源库的资料、该局域网服务器和其它 PC 用户资料 , 包括校园网、互联网资料能进行共享。
5.2 乙类系统教学功能
5.2.1 广播教学
教师主控机能调用本地资源库、校园网 ( 包括互联网 ) 及外部设备 ( 包括录像机、影碟机、实物展示台和卡座等 ) 的多媒体资料进行广播教学。
5.2.2 分班教学
将学生终端以二种以上方式编班 , 最多可分成四个班。各班分别进行不同内容的教学。
5.2.3 分组讨论
学生终端可采用二种以上方式组合 , 进行 2 人、 3 人或 4 人 的小组讨论。
5.2.4 插话功能 .
在广播教学、分班教学和分组讨论的教学过程中教师能进行插话讲解。
5.2.5 个别通话
教师通过教师主控机能与任何一个终端的学生进行对话。
5.2.6 呼叫
在学生终端上按 “呼叫” 键 , 教师主控机的屏幕上即时显示所呼叫终端的位置。
5.2.7 示范教学
教师和一个学生或一组学生对话时 , 将对话内容广播示范 给其他终端的学生听。
5.2.8 监听
教师可以监听任何一个学生的学习内容或一组学生的讨 论内容。
5.2.9 复听、跟读
学生终端按“复听”键 , 可重复收听前一句话。
学生终端按“跟读”键 , 能跟读教师讲话。
5.2.10 电子备课
教师可以调用本地资源库、校园网 ( 包括互联网 ) 及外部设备 ( 包括录像机、影碟机、实物展示台和卡座等 ) 的多媒体资料进行处理、编辑,制作成教案或电子试卷,存入本地资源库或校园网资源库中,不能感可以随时调用。
6、系统管理
数字语言学习系统在系统管理方面应符合以下规定 :
6.1 学生认证
方式一 : 系统进入学生认证状态 , 在学生终端输人该学生的学号及密码 , 教师主控机界面上可显示对应位置的学生姓名及学号。
方式二 : 系统进入学生认证状态 , 调用教师主控机中对应班级学籍资料 , 在终端上可显示预先设定的学生姓名。
通过学生认证后进行考试 , 学生的考试内容和该学生姓 名、学号能相关保存。
6.2 学生信息管理
学生学籍管理 : 学生的姓名、学号、性别和年龄等可按年级、班组分类管理。
学生成绩管理 : 学生的历次考试成绩 , 可按时间次序自动编排管理。
6.3 记事管理
在自主学习状态下 , 学生每次使用时输入自己的学号和密码 , 系统能自动记录该学生的使用情况 ( 包括每次使用时间、位置和累计使用时间 ) 。
6.4 计费
系统具有计费和管理功能。
6.5 故障检测
系统能自动检测本系统中学生终端运行情况 , 并能显示故障信息。
7、资源管理规范
数字语言学习系统在资源共享方面应符合以下规定 :
7.1 兼容性
教师主控机能正常使用 MPEG 、 AVI 、 Mn 、 WAV( 包含 PCM 、 A-LAW 、 ILIAW 、 ADPCM 、 GSM6.10 等 ) 、 MIDI 、 ASF 等格式的媒体资料进行教学。
7.2 扩展性
教师主控机能调用校园网 ( 包括互联网 ) 、配套外部设备 ( 包括传声器、键盘、录像机、影碟机、实物展示台和卡座等 ) 的 资料并存人系统资源库。
7.3 升级性
系统资源库的内容能增加、修改、删除和重新编辑。
7.4 容量
一个数字语言学习系统的资源库容量应达到能储存音频 资料1000 小时以上或储存音像资料1000小时以上。
7.5 相关性
在系统资源库中 , 同一资料的视频和音频部分、文本和音频部分能够达到同步播放。
7.6 共享性
系统资源库的音频资料格式能够互相转换。
MP3、 MIDI 、 ASF 等格式能转换成 WAV 格式。
WAV 格式能转换成 MP3 格式。
中国教育技术协会
二 00 二年十二月